公司治理專區

員工福利與關懷

員工福利與關懷

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、進修、訓練、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,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:
1.福利措施如下:
(1).於民國62年9月26日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定期提撥福利基金。
(2).設置員工婚喪喜慶等獎助或慰問金。
(3).辦理員工旅遊。
(4).辦理員工身體健康檢查。
(5).辦理員工年終聚餐暨聯歡晚會。
(6).除依政府規定辦理勞健保外,並為員工辦理團體醫療保險及意外險。
實施情形:權責單位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與執行。

2.本公司員工之進修、訓練措施:
本公司訂定”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規定”和”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規定”,各處廠依規定制訂年度教育訓練計劃並執行,訓練內容含一般性訓練、專業性訓練、安衛訓練和其他訓練。
退休制度及其實施情形:
(1)選擇適用『勞動基準法』退休制度或保留適用『勞工退休金條例』前工作年資之勞工:本公司訂有「員工退休辦法」,涵蓋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。依該辦法之規定,每位員工前15年之服務年資,每滿1年給予兩個基數,第16年起,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,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,且每月按薪資總額的10%提撥退休基金,存儲於臺灣銀行信託部。
(2)選擇適用『勞工退休金條例』之勞工:每月由公司依勞工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及政府規範之提繳率,提繳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帳戶。

3.勞資間之協議情形:
本公司依據工會法於民國99年5月15日設立「高雄市大立高分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企業工會」,並按產業工會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,透過勞資會議與公司(資方)進行溝通,解決勞資問題。